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22年课程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启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准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已按进度基本完成各项任务,现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课程准入
截止11月28日,已有115人次申请了课程准入。为不影响下学期排课任务,学院应根据进度安排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审核。学院对课程准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并组织试讲(包括说课和讲课),由于疫情原因审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在课程准入平台审核操作时应明确是否同意“准入”,并且需要将学院盖章的书面审核意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会退回重新审核。
根据曲师校办字〔2019〕14 号)相关要求,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创新创业基础》《就业指导》三门课程的教学,具体包括教师聘任、教学组织实施和课程日常管理与考核等。由于此三门课程在教务系统中开课单位未具体到二级学院,全校相关课程的申请在所有学院系统中均会显示,因此各学院审核时若涉及此三门课程请务必确认该教师是向本学院申请上课。
二、关于课程评价
(一)关于课程评价推荐实施细则的制定
课程中心在对学院第一轮制定的课程评价推荐实施细则进行审查时发现普遍操作性不强。基于此,课程中心已于11月4日制定了《二级学院课程评价推荐实施细则》模板发给了各学院,请还没有按照模板制定细则的学院,在12月10日前按照模板进一步完善本学院课程评价推荐实施细则,完成后提交课程中心。
(二)关于校外专家推荐相关工作
当前,各学院共推荐了400余名校外专家。请各学院确定所推荐的专家是与专家本人亲自联系过并且得到专家同意,以避免后续工作出现问题。各学院推荐的专家信息若有变动请于12月10日前与课程中心联系进行修改。
(三)关于本学期参评课程相关工作
本学期共有55门省级、校级一流课程申请参与评价,当前阶段为支撑材料的准备。各学院要对参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对拟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把关,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在形式上是参照使用课程中心制定的框架性文本格式,在内容上都能够真正体现一流课程水平,为后续学校的课程评价奠定良好基础。目前课程评价平台正在优化,初步计划12月10日左右能够正常使用,请各学院、各位教师做好材料准备。
特此通知。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课程中心)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