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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6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教师评学工作实施办法》(曲师校〔2023〕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班级管理,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OBE教育教学理念,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与学习效果,持续改进教学,切实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将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学主体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二、评学对象

    全校所有教学班级,任课教师要完成对自己所授课程教学班级的学风、学生学习状态及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三、评学时间

    2026年6月16日-6月30日

    四、评学方式

    1.教师评学在“曲靖师范学院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

    路径1:教师登录学校主页→校园服务→新版教务;

    路径2:教师登录学校主页→曲靖师范学院信息服务平台→新版教务;

    2.操作步骤:

    “新版教务”→账号密码登录新版教务→“教学评价”→“网上评教”→“教师评学”,对本学期所授课程的班级学风进行评价。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合理安排,认真组织本部门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按要求开展网上评学工作。

    2.任课教师在评学前,要认真学习学校评学文件,熟悉评学评价表中的各项指标,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授课班级进行评价,使评学结果真实可信,并针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给出评语和建议。

    3.各学院在评学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联系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崔金宁老师,也可加入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群进行咨询,群号:364510212。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5年6月16日

    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大道  邮编:655011 曲靖师范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 2020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