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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启动2023年课程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3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在2022年对一流课程免外审进行等级认定的基础上,2023年正式启动由校外专家进行评价的课程等级认定模式,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评价计划数

    经课程评价指导委员会会议审议,2023年计划评价120门课程,正式评价的课程数将根据学校经费预算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参评课程覆盖到所有专业和通识必修课,各学院按推荐数目分配表进行推荐(附表1)。2023年不再启动一流课程免外审直接认定等级,所有课程均需通过校外专家进行评价。

    二、工作计划安排

    (一)确定参评课程

    各学院自即日起开始安排工作,在2023年3月10日前提出参评名单报课程中心(附表2),并通过课程评价平台进行申请(平台申请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在3月份内确定正式参评课程。

    (二)材料准备

    参评课程应按照课程评价标准及对应材料说明(试行)充分准备材料,上半年参评的课程需在5月底之前完成材料的准备和平台上传工作,下半年参评的课程需在10月底之前完成材料的准备和平台上传工作。

    特别提醒:参评课程若提供不实课程信息或参评材料,经课程中心审核退回、教师修改后参评材料仍然不完整等情形,不再进入下一个环节,所涉及课程直接认定为 D 级。

    (三)专家评价

    上半年参评的课程在6月底之前完成校外专家评价工作,下半年参评的课程在11月底之前完成校外专家评价工作。

    (四)等级认定

    上半年参评的课程在7月底之前完成等级认定工作,下半年参评的课程在12月底之前完成等级认定工作。

    三、其他说明

    2023年的参评课程全部是由校外专家进行评价,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课程评价工作。各学院应根据课程建设实际邀请本学科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进行指导,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不断把课程建设推上新的台阶。

     

    特此通知。


    附表1 2023年课程评价推荐数目分配表

    附表2 XXX学院2023年参评课程汇总表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课程中心)

    2022年12月23日

     

    附表1 2023年课程评价推荐数目分配表.docx

    附表2 XXX学院2023年参评课程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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