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曲靖师范学院学分制改革方案》相关要求,现正式启动2022年课程评价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制定课程评价实施细则、确定对标院校对标课程、推荐校外专家、组建课程评价指导委员会、启动课程评价等共5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要求按照《曲靖师范学院2022年课程评价实施方案》(附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曲靖师范学院2022年课程评价实施方案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课程中心)
2022年9月29日
曲靖师范学院2022年课程评价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曲靖师范学院学分制改革方案》(曲师校〔2020〕32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进课程建设和评价工作,根据《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曲师校〔2022〕45号)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课程评价及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制定课程评价实施细则
各学院应根据《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课程评价推荐实施细则,细则应在学院广泛征求意见,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课程中心备案。
二、确定对标院校对标课程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附表1)应根据课程性质、课程类别并结合建设实际,在国内外选择对标课程进行建设。必修课(课程代码第5位为“1”)原则上都应确定对标课程,选修课程(课程代码第5位为“2”)不做硬性要求。各学院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曲靖师范学院对标课程一览表》(附表2)。
三、做好校外专家推荐工作
各学院负责落实本学院所属课程校外专家的推荐工作,推荐的专家应在高校承担相应课程的的建设和教学工作,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校外专家推荐一览表》(附表3)。具体推荐要求如下:
(一)按专业推荐
1.推荐范围:现有在校学生的所有专业。
2.推荐要求:推荐的专家应在高校承担与我校该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课程代码第6位为“4”)或专业主干课(课程代码第6位为“5”)相关课程的建设和教学工作;每个专业至少推荐10名专家,尽量覆盖上述两类课程。
(二)按课程推荐
1.通识教育课
通识教育基础课(课程代码第6位为“1”)每门课程至少推荐3名专家;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代码第6位为“2”)不做规定,可根据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推荐。
2.教师教育课
教师教育课(课程代码第6位为“3”)每门课程至少推荐3名专家。
3.学科基础课(数学、物理)
学科基础课(数学、物理)包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共4门课程,每门课程至少推荐3名专家。《大学物理》由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负责推荐,其余3门课程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推荐。
4.专业选修课
专业选修课(课程代码第6位为“6”)的课程不做规定,可根据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推荐。
四、组建课程评价指导委员会
根据《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学校将于2022年11月份之内召开会议,组建学校第一届课程评价指导委员会。
五、启动2022年课程评价工作
(一)确定拟参评课程
2022年度学校优先对已列为一流课程的63门课程(附表4)进行评价,项目负责人根据评价标准提交相应材料经审核达标后可免外审直接认定等级,需提高课程等级应按完整的评价流程进行认定。学校的其余课程也应根据课程评价标准进行建设,提前做好课程评价的准备工作。
(二)学院审核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提交的《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申请表》(附表5)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应写明“是否符合免外审直接认定”),于2022年10月31日前报课程中心。
(三)确定正式参评课程
各学院提交的材料经课程中心审查后,报课程评价指导委员会审定,确定正式参评课程。
(四)材料准备
参评教师按照《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标准及对应材料说明(试行)》支撑材料及说明一栏相关要求准备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提交到课程准入平台(材料提交事宜后续另行安排)。
(五)专家评价
正式参评课程若涉及专家评价环节,可按要求送校外专家进行评价打分。
(六)等级认定
课程中心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组织课程评价指导委员会进行等级认定,认定后由课程中心发布认定结果。
附表1 曲靖师范学院课程库
附表2 曲靖师范学院对标课程一览表
附表3 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校外专家推荐一览表
附表4 曲靖师范学院一流课程一览表
附表5 曲靖师范学院课程评价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