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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和课程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16浏览次数:

    一、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部门领导分管教学评估科和课程管理科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对学校开展的教学工作评估、专项评估、专业认证工作。  

  三、负责协调教师发展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做好课程评价与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构建校院两级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和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体系,协调相关部门,确保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平稳运行。

  五、负责组织制定课程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并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审核与上报工作。组织完成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的撰写与数据填报工作。  

  七、负责组织完成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与上报工作。

  八、完成学校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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