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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07-10浏览次数: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相关决策部署,负责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持续完善质量监测与评估的制度规范和指标体系,增强自我检视改进,促进质量管理水平提高。

2.负责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专业认证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性评估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各学期期初、期中、期末全校教学状况的检查工作,开展检查评价及反馈。

4.负责实施课程质量等级评定并督促课程质量等级结果运用,组织专家对校内开设的所有课程开展课程质量等级评定,提出课程预警及退出建议;负责将课程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提供课程中心、学生中心和教师中心,督促落实教师按课程质量等级挂牌授课和优课优酬、优教优酬。

5.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收集、填报和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起草研制发布工作。

6.负责校级教学督导及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开展听课、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工作,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7.负责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工作,组织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8.加强质量文化教育宣传,营造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氛围。

9.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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