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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

     一、负责组织开展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建立课程质量等级标准、课程准入制度、课程管理机制等制度、措施。

  三、负责课程准入审定、课程实施监控和课程质量评价。

  四、负责协调教师发展中心、学生服务中心,做好课程管理工作。

  五、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课程管理网络平台,汇集学校课程资源、课程信息等,科学管理学生选课,为教师课程建设提供网络平台条件。

  六、负责课程建设、质量保障及专业评估的咨询和服务。

  七、负责组织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和专业认证评估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统计与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上报及发布。

  九、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相关制度、措施,促进全校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和运作。

  十、负责对各教学环节和相关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质量监控,组织、管理校级教学督导员的教学督导工作和二级学院的二级督导工作,切实推进教学质量提升。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教和领导评教。

  十二、完成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和委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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